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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议离婚怎么办理(协议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会被受理)

时间:2022-10-18 13:16 点击:146 次

  一段婚姻走到尽头,相比对簿公堂,双方协议离婚简单便捷。但人生总是有一些特殊情况,那么,协议离婚怎么办理,协议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会被受理呢?下面看看深圳离婚律师的简单介绍。

  在下列情况下,不接受离婚协议:双方不能就离婚达成协议;婚姻一方的死亡,失踪,失踪;一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无民事行为人。

  一、协议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会被受理

  1.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协议;

  2.婚姻一方的死亡.失踪.失踪;

  3.一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人。

  4.法律依据: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79条,

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应当调解离婚诉讼;如果关系破裂,调解无效,应允许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调解无效的,允许离婚:

  (一)重婚或与他人同居;

  (2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.放弃家庭成员;

  (三)赌博.吸毒等恶习不改;

  (四)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;

  (五)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。

 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允许离婚。

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允许离婚。

  二.如何办理双方自愿离婚的流程?

  1.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夫妻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离婚协议应当表明双方自愿离婚和抚养子女的意图.资产和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的建议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。双方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;未申请的,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。

  2.协议离婚的,夫妻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离婚协议应当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.协商一致的资产和债务处理建议。

  3.离婚冷却期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。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;未申请的,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。

  4.离婚登记,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抚养子女.协商一致的资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,给予登记,发给离婚证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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